各部別錄數查詢
範例說明

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收費計算方式如下:

  1. 登記資料,以小段(段)為單位,以錄為計價單位,總錄數未達一千錄以一千錄計,每錄新臺幣零點五元。
  2. 測量資料,以小段(段)為單位,以筆為計價單位,總筆數未達一千筆以一千筆計,每筆新臺幣一元。圖根點以點數為計價單位,每小段(段)之總點數未達十點以十點計,每點新臺幣二十元。
  3. 地價資料,以宗地筆數為計價單位,總筆數未達一千筆者,以一千筆計,每筆新臺幣零點零一元。
前項資料以光碟儲存媒體方式提供者,另收取每片新臺幣二百元之費用。